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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晚,新洋圩洋小区居民吴勇回家时,发现通行道被破坏。电动车都无法回家,位于房屋西侧的路面也被扒土机挖出一个约300平方米、深2.5米的深坑。深坑周边也无任何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
吴勇知道该地块是由新洋管委会实施的项目,随后联系管委会王立群主任求要他来现场处置。王立群回复:人以下班回家,明天安排人员查看。可7月4日一整天都,未见相关人员前来恢复道路。下午5点多吴勇再次联糸王立群,王立群解释:“今天都在参加会议,明天上午会有人处理,肯定保证群众的通行排除相关安全隐患。”
可事实今天5号了路面依然没平整,就连警察都抱怨说:“这路怎能通行呢! 暑期将开始该区域孩子们时常出入怎么让人放心呢!”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开挖安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拆除、开挖时,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封闭的围栏围护。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当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施工标志牌,写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姓名,拆除、开挖工程备案编号,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临街、临路的危险地段应当悬挂警示标志、夜间用红灯警示。 新洋经济区管委会安全问题来不得虚假承诺,你们应深入查摆自身不足或问题,真诚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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