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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2月起,这些新规将要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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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13: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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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起,这些新规将要施行!



地**规


  北京:职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


  北京人社局等四部分发布的《关于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自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提出,实习单位为接收的实习生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保险关系生效。


  湖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自2月1日起,湖北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档,依次为2210元、1950元、1800元。


  沈阳: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沈阳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


  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应当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编辑:滨海港经济区 罗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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