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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悦读书] 中国特色民族理论话语中的“大家庭”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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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1: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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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文化】中国特色民族理论话语中的“大家庭”解读

【作者简介】
严庆,男,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民族政治、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民族教育。
中国人对于家庭有着浓厚的情感与独特的认知,乃至于形成了独一无二的家国认知体系,家、家庭也因而成为贯穿中国历史的社会话语与政治话语,从“天下一家”、“四海一家”到“祖国大家庭”、“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华民族大家庭”,人们被自然而然地带入家、社会、国家乃至全人类的“涟漪”扩展体系。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清晰地阐释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内涵:“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将“中华民族大家庭”这一惯常用语的能指具体化为所指。在中华民族大家庭里,各民族都是兄弟姐妹。家庭,是人类学意义上的生活起点与终点,是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网络铺展、营建的坐标,也是政治学意义上的共同体构建与治理的基础与依托。
一、家庭是重要的认同资源
家所赋予人们的情感认同是天然的,人们关于家的认知想象和认同衍生多是自然而然的。有学者结合中国社会系统形成之特殊性的研究指出,在各层社会集合之中,“家”无疑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环,“国”与“天下”也都是以家为范本的,所以有“国家”、“天下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之类的观念,这是重视自然关系所必至的结论。
1.家庭是认知中国社会的基点。有研究中国的国外学者认为,任何严肃的对中国社会的研究都应当从家庭开始,或者以家庭终结。中国的家庭制度一直是社会稳定、历史延续和个人安全的根源。费正清则指出中国的伦理体系中心是家庭,他认为:“中国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政府或教会。每个人的家庭都为他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支持、安全、教育、交际及娱乐活动。中国的伦理体系并不指向上帝或国家,而是以家庭为其中心的。”中国人的道德基准不是指向上帝或国家(西方契约基础上的),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之一。
家庭对于中国人的重要性可从比较的视野来认知。中国和西欧都有着长期而成熟的家庭发展史,中国和西欧的家庭早期均注重血缘的作用,但经历了一系列社会改革,西欧家庭模式基本上摆脱了血缘关系的束缚,相关的血缘种姓制度被废除,家庭对国家的影响逐渐式微。与西欧不同,中国关于家庭的改革终究没能摆脱血缘关系的束缚,这源于积淀已久的血缘观念、家庭意识所产生的传统力量,并与作为政治实体的国家之间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关于中国和西欧家庭模式及其地位的差异,有学者归结道:“就社会和国家模式来说,中国是以家庭为中心,而西欧除罗马帝国以家庭为中心外,都以个人或其他团体(如宗教团体、国家团体)等为中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以家庭为中心的社会或国家模式相对稳定地延续了几千年,它既不因外族的多次入侵而中断,也不因佛教的巨大冲击而改变。这与家庭为中心的罗马帝国在日耳曼族和基督教的双重压力下趋于崩溃的情况迥然不同。”
在现实世界中,中国人视家庭为缔结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一个人所能依附的最为坚实、温暖的情感和意义之网。中国家庭具有不同于西方家庭的特殊性,并铸造了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和特有的国情。从此意义上看,家庭是塑造和培植中国人集体认同的重要资源。
2.家庭是认知世界的出发点。由于中国人是以家庭为本位的,所以家庭的功能几乎是面面俱到,许多在西方由国家、社会或大团体承担的功能,在中国却是由家庭承担。笼统而言,中国传统家庭的功能广及政治、经济、法律、生理、心理、道德、教育、娱乐、宗教等各个领域。除了在多领域发挥功能,家庭的一种重要而特殊的功能就是维系、扩展情感与认同。家所赋予人们的情感认同是天然的,人们关于家的认知想象和认同衍生多是自然而然的。
中国人对家的热爱影响到中国人的信仰体系和精神世界。就家庭方面说,中国人重视“家和万事兴”和“一体”观念。“家”是以自然关系为基础而组成的,将自然关系的纽带作用和认同效应不断扩大,就是“家”以外或以上的“族”、“国”、“天下”等群体。家自带亲缘、亲情,家是与和睦、和谐连在一起的,换句话说,中国人对于社会的认知是自带情感成分的。因而,将民族、社会、国家想象成“大家庭”是自然、得体,顺理成章的,这也和一个人对于世界(社会)认知的扩展次序相符合。同时,家庭也是认识中国社会有机性的坐标点。本杰明·史华兹甚至考虑用家庭而不是李约瑟提出的用生物有机体作为范例,来说明中国人关于人与自然、社会的有机主义的认知。
3.由家及国的“家国观”。我国自古就是一个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家庭与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有着特殊的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早在商周时期,随着宗法制与分封制的日益结合,就形成了家庭与国家的特殊关系。

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对家更是极为重视。如《礼记·大学》中“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的逻辑推进,凸显了家与国的同构性。《孟子·离娄上》也强调:“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毋庸置疑,儒家“家国观”对于中国人传统的家-国认知的影响是久远而深刻的,这一家国观主要含及“天下为公”到“天下为家”的家国起源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的家国关系论;“家无二主,国无二君”的家国权力论;“齐之以礼”的家国治理论;“三纲”“五伦”的家国人伦论;“尽忠”、“行孝”的家国道德论。如果透过这些观念中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那么沉淀下来的则是浓厚的政治拟“人”、国家拟“家”特点,这一特点符合中国人的情感认知,因而能够成为国家合法性的重要依托,将国家的社稷、江山、人口赋予了家祠、家产、家人的道德通感,连缀起小家院-众家族-大家庭的天下观。而在国家治理的意义上,强调的是君王以“仁”为策,爱民如子;在国家建设方面,强调的臣民以“礼”为则,精忠报国。在国家治理与国家建设的上下互构中,流动着家的伦理与道德。
我国基于农业社会的家族制度发达,“家”与“族”伴生的历史现象贯穿整个农业文明时代,造成了中华民族强烈的家庭意识、血统观念和亲属观念。政治上,家庭一直是社会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国家大厦得以建立的社会基石。古代“家”与“国”一体化的政治格局,形成了“齐家治国”、“保家卫国”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今天,爱家与爱国依然是统一的,家庭的稳固与安宁,依然是社会安定与国家强盛的前提和基础。在思想文化上,广博宏大的中华传统文化即以家庭为形成与发展的根基。儒家伦理哲学具有浓厚的“家庭精神”,它以家庭伦理为中心,进而将其推衍到整个社会,作为人们行为准则的普遍原则。
二、从国家到中华民族:“大家庭”
成为政治话语
如果从血缘和亲缘的角度考虑,大家庭是从近亲向远亲的扩展,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家庭成员的增多。有学者给出了大家庭的界定,认为大家庭以家庭的规模为标准,狭义的大家庭是指三世以上同居和八口以上共灶之家,而广义的大家庭是指三代同堂或五口以上之家。讲究亲情、家庭规模大是中国的特点,因而在近代西方文化传入中国之后,“大家庭”一词又具有了新的表意,那就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家庭是针对西方小家庭而言,是用来表示与西方小家庭不同的中国传统家庭的一个概念”。可见,大家庭是中国社会的特色,中国人嵌合在大家庭的关系结构中,谙熟大家庭的所指及其优势。因而在中国人看来,大家庭再按照干亲、和亲、拟亲的纽带扩展,天下就是一家。既然都是“一家人”,关系是自然发展起来的,和谐相处应该是办得到的。由此而来,和合理念就成为了中国传统的价值,这种温良亲和的价值既弥散在社会层面,也贯穿于治国安天下的政治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各族人民的大家庭。《共同纲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宣言和立政之基,规定了政权机关、军事制度和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四大政策,其中,在“民族政策”部分的第一条(总第五十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周恩来在《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起草的经过和纲领的特点》说明中指出:“实行新民主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为着这个任务,我们团结国内各民主阶级、各民族和国外华侨,结成这样一个伟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解释新民主主义的民族政策问题时,周恩来指出:“其基本精神是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必须反对各民族内部的公敌和外部的帝国主义,而在各民族的大家庭中,又必须经常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的倾向。”可见,我们必须站在新中国构建的大局,侧重阶级的视角来定位民族政策问题,认知人民“大家庭”的寓意。

20世纪50至80年代初,中央领导人的讲话大多在“国家大家庭”的语境中采用“兄弟民族”的说法。把握这一说法必须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结合起来。例如,1950年9月29日周恩来总理在欢宴各民族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各兄弟民族的代表和文工团这次到北京来参加庆祝国庆节,显示着中国各兄弟民族空前的大团结和中国各民族人民对于自己国家的热爱。”当时之所以称“各兄弟民族”,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转变,从过去压迫和被压迫的关系变为平等、互助的关系。1951年毛泽东在庆祝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宴会上的讲话中,就民族之间的团结指出:“这种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不是一方面压迫另一方面。”当时主要表达的是“只有在新中国,各民族才会是兄弟关系”,虽然有的领导人也提及民族大家庭,但“民族大家庭”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如周恩来指出:“我们主张把全国各民族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民族大家庭……只有合起来组成一个民族大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抵抗帝国主义的威胁和侵略。”这样的表述是和《共同纲领》中“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的表述和1954年《宪法》中的“我国各民族已经团结成为一个自由平等的民族大家庭”的表述是一致的。当时的“大家庭”显然更多指向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强调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确定,我国的民族关系变成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这一点上,常安的研判是准确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特点,就在于各民族经过革命建国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通过少数民族地区民主改革共同走社会主义之路的共同经历,凝聚成为一个“友爱合作的大家庭”。
2.中华民族大家庭。作为政治话语,“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使用经历了一个进程。据笔者梳理,毛泽东是较早使用“中华民族大家庭”提法的(1958年),原话是“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1981年,在邓小平就新疆工作作出指示之后,中央书记处明确表示:“新疆各民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1998年,江泽民在《加强新疆各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五十六个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2009年,胡锦涛在云南考察期间强调: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成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第一次清晰地阐释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内涵。从“国家大家庭”到“中华民族大家庭”,话语演化的背后是一个从侧重国家建设向侧重国族(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转化的进程。国家建设和国族建设通常是并行乃至互相促进的,新中国成立之初,围绕构建新的国家政治制度的国家建设无疑是侧重点,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各阶级、各民族和各种政治力量一起为新的国家奠定基础、上梁立柱。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阶级问题、政治统合问题基本解决,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为主要任务的国族建设成为侧重点。这里之所以使用“侧重”一词,就是说国家建设仍在进行中,只是国族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可割裂的。
从学术和传播的角度看,“中华民族大家庭”话语的使用也有一个进程。通过知网检索,发现知网第一篇篇名中含有“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文章是发表于《开发研究》1986年第3期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藏族》一文;通过《人民日报》数据库查询,第一篇篇名中出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文稿是发表于1991年12月25日第4版的《在中华民族大家庭里携手前进——访云南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2014年以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使用迅速增多,基本上是沿着其作为政治话语的使用轨迹而跟进的。
综上,从“国家大家庭”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演化是与国家政治生态发展的进程相一致的,是与国家建构与国族建构在不同时代的优先性相一致的。
三、“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国特色
多民族国家建设符号
多民族国家建设包括国家建设和国族建设两个方面,有力的国家建设有助于实施国族建设。整体而言,国族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需要不断强化价值观和认同感。视民族(国族意义上的Nation,下同)为家庭则是一个普遍而有力的比喻,但从比较的视野看,视民族为大家庭更适用于中国。
1.“民族即家庭”的符号意义。许多国家在国族建设中都是用了“民族即家庭”(Nation as a Family)的政治隐喻。将民族比喻成一个所有成员都关心彼此利益的家庭、兄弟组织或小部落,自利与内部的利他主义相结合。乔治·莱考夫在其论著《道德政治——自由派和保守派是怎么想的》中指出:民族即家庭的隐喻,是和将国家元首比喻作“国父”、将上战场的战士比喻作国家的“儿女”,乃至“爱国者”一词的词源是自拉丁语的“父亲”等连在一起的。就好比民族是一个家庭、政府是父母、公民是子女。因为对人类而言,家是最常见的,每个人都处于其中,以家喻国似乎成为了政治家通用的选择。
如果进入认知心理学的路径,不难发现,家的概念可以作为国家和政府政治建设的隐喻和结构特征,这来自于每个人的心理和情感体验。“家”具有广泛而深刻的象征意义和人人能够体验到的情感力量。家是一个物理的或隐喻的空间,压缩了许多我们熟悉的关于家庭、地位、种族、文化和民族的价值观。在家的空间、家的氛围中,我们获取“根深蒂固的归属”和“联觉通感”,我们因而容易被“拉入”家的网络与以家为喻的共同体,这也使其具有了某种心理政治性质。
2.“大家庭”话语更适用于中国。在西方政治生态中,内在地存在着个人自由主义政治价值与民族整体之间的斥力,换句话说,在一个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原子化”社会中,将每个人凝聚为一个大家庭是困难的,甚至是矛盾的。就如西方家庭观和中国家庭观的差异一样,中国崇尚和合大家庭,西方崇尚自我小家庭。契约论、暴力论是西方国家观的代表性观点,而这两种观点不同程度地削弱了国家的家庭色彩。卢梭认为,家庭堪称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式,首领是父亲的影子,人民是孩子的影子,但当人们以契约的方式把自己交付共同体时,“统治的乐趣取代了……对人民所缺乏的这种父爱”。暴力论则更加强调了暴力和征服的作用。相比之下,“仁爱”思想一直被作为道德约束力贯穿于中国的国家治理之中。也就是说,西方“民族即家庭”的政治比喻更多强调了公民的契约精神,强调了国民或公民的个人自由,并通过契约自由、契约平等、契约信守、契约救济联合成一个公民共同体的大家庭的指向,缺少了中国家庭观所强调的情感成分和道德伦理意义。

在传统中国,家族社会成为政治、社会高度秩序化的信念基础和现实基础。按照林尚立的观点,“家族社会,其理论就是力图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建立一个有序的国家,为此,努力把个体、家族、社会和国家紧密联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规划”。家、家庭、家族作为一代代社会成员的“人生规划”中的话语与信念,浸入全面主导性的基本价值之中。在当代中国,以社会主义为本质特征的国家建设为中华民族建设提供了优越条件和诸多保障,崇尚集体主义的价值追求内在地克服了西方个人自由主义政治价值与国族整体建设之间的逻辑张力,或者说大家庭的符号功能更适合在中国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孙保全认为,“中华民族大家庭”具有独特的治理资源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国民整合的政治符号”。
3.“大家庭”话语的建构功能。从语言分析或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分析,话语会塑造人们的社会认知(人们在社会化中共享的信念,包括知识、态度、思想、意识、准则和价值观),社会认知又会进一步影响到人们建构社会的意向与行动。具体到我国而言,大家庭作为话语,背后是民族一体的政治理念,而这一理念通过话语传播可以发挥出两个方面的功能:其一,意识层面的规范功能,也就是人民意识到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并以大家庭的“家风”“家规”约束自己的言行,这样的认知和规范具有道德意义的导向作用和是非判断作用,从而知道在民族关系、各民族与中华民族关系上怎么看、怎么做才是对的。其二,政策层面的实践功能,通过理念向政策的转化,将大家庭的营建作为政府行动、社会行动和政策导向,从而让话语转化为行动。例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项政策和社会行动,无疑体现着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大家庭理念。
国族建设是一个旨在引导国民形成共同的民族意识的过程,国民身份、文化和族裔成为影响这一进程的主要因素。在帝国时代的政治体系中,国家高高在上,并通过中央集权的制度设计、治辖之术整合缺少流动性的区隔社会,在纵向向上流动困难、横向存在区隔的情况下,家庭的社会纽带作用变得尤为突出。自进入民族国家时代的历史门槛之后,将民众从乡土社会引向国家层面的政治参与是一个必选项,同时也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难题。中国共产党通过革命与改革,解放了人民,并将权力交于人民,家庭被带入社会主义的政治生态之中,没有了阶级压迫的家庭模式,如同摆脱了石头重压的草丛,焕发活力竞相生长。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传统的家庭格局在社会主义民主中进一步活跃,家庭、社会、国家的联通性进一步提升,将家庭作为国族建设的话语成为一种理性选择。
结 语
在我们所处的现代世界中,民族和国家是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的。在民族国家与其人民的关系中,有四个重要的合法性依据:作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力的主权体现;人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人民是一个义不容辞互助的、团结在一起的大家庭;人民如同共同体,因命运相依、文化相通而团结在一起。而在多民族国家建设中,认同的逻辑不仅存在于人民与国家之间,还存在于人民、人民各自所属的民族、人民共同所属的国家及国族之间。显然,依据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和现实国情而言,秉持人民大家庭的社会主义国家观、各民族大家庭的中华民族观,借助大家庭及其负载的情感和道德意涵,能够更好地将国家建设与国族建设贯通,更能发挥出“情感政治”和“人心政治”的积极效能。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家庭是中国特色多民族国家建设理论的模式概括,也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方略。
文章来源:西北民族学公众号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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