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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重磅!即日起,盐城重拳出击整治群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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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 15: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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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群租房”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全区“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区组织集中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行动,该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针对“群租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现实斗争需要,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案(事)件,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开展人均租住面积低于12平方米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的“群租房”专项整治,全面摸清“群租房”底数,查清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建立“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的管理体系,落实房东“谁经营、谁收益、谁担责”的管理责任和承租人安全防范的自我责任。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区、街道)对本地“群租房”专项整治负总责;组织各基层部门和村(居)做好排查、宣传、整改等工作。
(二)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对全区规上企业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排查集体宿舍(含厂区外)群租情况,并落实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三)区住建局负责对住房租赁市场进行规范管理,依法查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法行为;对属于违法建设和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出租房屋,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四)区公安局负责组织核查“群租房”的流动人口情况,指导各派出所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重大案(事)件线索立案侦查、主动打击。
(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房产中介企业规范经营,查处非法房屋中介机构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利用出租房屋从事的无照经营行为。
(六)区教育局负责落实全区中小学排查学生校外租住情况,发现居住在“群租房”的,做好宣传教育和规劝工作,并报所在镇(区、街道)纳入整治。
(七)盐都国土分局负责向公安机关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为“群租房”整治提供支撑。
(八)区司法局负责协调指导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
(九)区城管局负责对属于违法建筑的“群租房”进行重点整治。
(十)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各地对“群租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及隐患整治工作,对存在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的“群租房”聚集区,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
(十一)盐都供电营业部负责指导、协助各地做好电气火灾防范(含整改)工作。
(十二)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房屋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群租房”的危害、曝光查处的违法犯罪案件,营造整治氛围。
(十三)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群租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支持。

(二)排查梳清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发动各级各类人员、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全面、细致的“群租房”基础信息采集,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逐一登记建档。

(三)重点整治阶段(6月11日至9月15日)。坚持“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落实“谁经营、谁收益、谁负责”的责任,对房屋出租人逐人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按照“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的要求,充分用活法律规定,强化联合执法,落实好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对违法建设、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房屋和非法经营的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坚决予以取缔。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委政府主导、公安部门牵头、部门报块齐管、群众全面参与”的“群租房”管控新机制。要充分发挥综治网格管理信息员、楼幢长等群防群治力量和物业公司等社会力量作用,物建一批信息员和治安积极分子,探索建立“群租房”举报专项奖励机制,激发社会群防群治新活力。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公安局长迮大猛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张步森、区政法委副书记王其华、区公安局副局长戴小勇为副组长,具有整治职能的相关部门及各镇(区、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区“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由单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要严格督导检查。区“群租房”集中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的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成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组织督导专班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倒逼责任落实,努力实现整治工作目标。

三要加强情况报送。此次专项整治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作配合,并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收集、反馈工作信息,联络员名单请于5月1日前报区“群租房”整治办公室,联系人:施玉鹏,联系电话:83566126、15005108655。

来源盐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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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 15: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意思是房价又要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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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 15: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亭湖更应该搞这样的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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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 15: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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