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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盐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龙卷风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修订防范应对龙卷风灾害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措施,明确相关单位应急责任,强化对龙卷风灾害的应急管理工作。
《预案》修订后,首次增加了龙卷风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标准,设置Ⅰ、Ⅱ两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Ⅰ级响应:预计未来1小时本市将出现12级以上雷暴大风天气,并出现龙卷风,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本市已经出现龙卷风并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30人以上重伤。Ⅱ级响应:预计未来2小时本市将出现11级以上雷暴大风天气,并可能出现龙卷风,将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本市已经出现龙卷风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预案》还规定了龙卷风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气象、农林、民政、卫计、公安、武警、电力、新闻媒体、通讯等部门联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乡村和社会公众做出防范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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