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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2020年02月26日20时15分 2020年2月26日20时15分,彭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上冈人民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将彭某某控制在警车内,并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酒精值为35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酒驾被处罚过,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2月26日20时50分 2020年2月26日20时50分,吉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上冈人民路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酒精值为62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不仅如此,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吉某某曾于2019年3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被处罚过。
(该男子上次酒驾被查经过)
吉某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 竟再次酒后驾驶摩托车 他将面临行政拘留, 并处吊销驾驶证及罚款二千元的处罚。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02月26日21时07分 2020年2月26日21时07分,邵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带着女儿,行至上冈镇角头街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现场对邵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 其酒精值为155mg/100ml 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 随后将其带着医院抽取血样
经邵某某自述 当晚自己喝酒后驾驶摩托车 带着8岁女儿到街上买零食 回头途中被巡逻民警查住 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影响着孩子,在孩子面前,更应该严于律己。邵某某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这一行为,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不仅给道路造成了安全隐患,更是给孩子心中造成了一层阴影。
目前,邵某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已将抽取的邵某某血样送至盐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对邵某某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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