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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早上,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市区开放大道与新风路路口开展“暴风一号”黎明行动,整治杂车、查处酒驾等违法行为。半小时时间,民警查获两起隔夜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早晨7时37分左右,当执勤民警对一辆面包车检查时,酒精快排仪突然报警,驾驶员张某某很纳闷,自己明明是昨天夜里喝酒的,过了一夜怎么还能测出来呢?随后,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59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经了解,张某某前一天晚上在好朋友儿子的生日宴上,喝了三杯白酒,第二天上午心想应该没事了,便驾车出来,谁知刚到市区便被民警查获。最终,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半小时后,一辆红色大货车驶入查缉区,司机神情紧张,一打开车窗,浑身散发着酒气。执勤民警当即要求司机郭某某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6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郭某某交代,前一天夜里他和朋友相聚,喝了几杯白酒,第二天早晨酒醒了,觉得应该可以开车了,便开着货车跟妻子进城拖货,谁知刚进入城区便被查获。
最终,郭某某因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交警部门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来源:盐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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