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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月30日上午11时许,群众通过110举报有人在城南新区恒荣世家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赶至现场,经走访调查查获因家人过生日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徐某,后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给予现金奖励。
1月31日上午10时许,该局微警务接到举报称,在市区橡树湾逸酒店楼下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并配有现场照片,民警随即对现场进行调查。据了解,刘某因儿子结婚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罚款500元。
据了解,自1月22日以来,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公安分局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社会宣传、源头巡查和依法处理等措施,并全面实施《盐城市城南新区禁放烟花爆竹奖励办法》,鼓励全社会参与违规燃放现场制止和线索举报。
有数据显示: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0余起,罚款12000余元,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3起,行政拘留3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违法线索,拨打110或联系所在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辅警进行违法犯罪举报;举报时需附违法燃放人员燃放行为照片、现场环境照片;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将对举报人予以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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