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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望着 盼望着 年味浓了 春节的脚步近了 也就意味着 放假的日子不远了 说到春节 你想到的是什么? 挂灯笼?贴春联?看春晚?年夜饭? 还是除夕守夜?收压岁钱?放鞭炮? 慢着!慢着! 最后一个可不行! 放鞭炮看似热闹的背后 却暗藏着各种安全隐患 今年是市区全面禁止 燃放烟花爆竹的第三年 按照规定 市区东环路以西 南环路以北 西环路以东 北环路以南的区域内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有些同志偏是不听呢~ 这不被警察蜀黍喊去喝茶了 ☟☟☟ 案 例 一 1月9日晚上 市区钱江方洲小区一名业主 为了给宝宝过生日 把去年玩剩下的烟花拿出来燃放 结果玩出了纰漏 少数没有燃尽的火星 落入另一名业主家的阳台 烧毁了阳台上的物件 该业主被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 依法给予罚款处罚 案 例 二 1月14日上午8时许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五星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 钱某在某小区里违规燃放鞭炮 后依法予以罚款处罚
案 例 三 1月18日上午9时许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大洋派出所民警 在执勤巡逻过程中 查获王某正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后依法予以罚款处罚 案 例 四 1月18日下午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五星派出所民警在对 辖区某超市 进行安全检查时 发现该门市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现场收缴鞭炮四十余盘 礼炮十余个 老板王某被依法给予 行政拘留三日处罚 案 例 五 1月24日上午 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 新都派出所民警 听到一阵鞭炮声 随即赶往现场进行查处 当事人被依法给予 罚款处罚
执法有依据 “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蜀黍再次提醒 禁放区域内的广大市民 不管何时何事 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盐城公安将持续加大 对辖区内重点区域、时段的巡逻力度 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规燃放行为 蜀黍呼吁大伙 发现非法生产、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守护盐城蓝 我们在行动 我承诺:今年过年不放烟花爆竹 请接力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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